市民:市區新國標電動車上牌,車管所是否需要收取電動車的合格證作為存檔資料?還是本人可以拿回合格證自行保存?
市公安局交警支隊:根據《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指引》第七條規定,下列資料存入電動自行車檔案:(一)《電動自行車業務申請表》原件;(二)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復印件;(三)電動自行車的來歷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,其中,電動自行車銷售發票、《協助執行通知書》應當是原件;(四)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原件;(五)《電動自行車查驗記錄表》原件;(六)法律、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。按照規定,辦理合標電動自行車上牌業務需提供合格證原件,辦理完畢需收存合格證進行歸檔。